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工作 >> 组织制度 >> 正文

32450新蒲京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作者: 点击量: 发布:2012-07-30

32450新蒲京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是以领导班子成员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作风,特制定以下规定。
、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2次,一般在年终或学期末集中安排专门时间进行。根据需要,民主生活会也可随时召开。召开应提前一周通知与会人员。
二、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三、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通过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解决班子内部的问题,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切记不要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要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就必须做到会下谈心解疙瘩,会上集中议大事。成员要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精神,敞开思想,畅所欲言;要严于解剖自己,主动检讨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上的缺点和错误,诚恳接受别人的批评和帮助;开展批评要与人为善,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防止在细小问题上纠缠不休;相互间有意见,可以开展个别谈心,或者把问题摆在桌面上,通过交换看法和意见来解决,不搞自由主义;要遵守民主生活会的纪律,不许歪曲和夸大事实真相,不许压制批评和对批评者打击报复,不许把班子内部交流思想的情况向外泄漏;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
四、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
(一)按照上级党组织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党支部书记要结合本单位整体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党政“一把手”共同确定民主生活会议题,并提前一周通知党政班子成员。
(二)党政班子成员要按照议题,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党政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党政“一把手”要带头与其他成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四)党政班子成员要按照议题要求,结合征求意见和谈心情况,认真拟定发言提纲。
(五)确定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日期,提前上报上级党委组织部,约请本系联系院领导。
五、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由党总支书记召集,参加的人员有系级领导,系级领导要提交书面发言,要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团总支书记要列席会议,对系领导班子可提出建设性意见,对领导班子成员不足也可提出批评。会议要求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因故缺席的成员应提交书面发言,由其他同志在会上宣读,列入会议记录,书记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的同志。
六、民主生活会的主持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由书记主持。书记、系主任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严于责己,真心诚意地欢迎批评,又要引导大家敞开思想,互相帮助,把民主生活会真正开成解决问题的会,切忌图形式,走过场。防止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情况汇报会、工作研究会或评功摆好会
七、民主生活会会后问题的处理
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本届班子解决,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属于违反党纪、政纪的,应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交校纪检及相关部门查处。
八、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报告
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要向上一级组织报送会议情况和发言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措施对于群众普遍关心问题的整改措施,可用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